這是我自己的社論練習。 



二二八事件五十年過後,
三立電視台試圖以「國共內戰時期紀錄片」畫面來詮釋當時的歷史事件。
雖然說亞當斯密的意見自由市場竭力阻止政府的大手伸進新聞媒體的口袋,
然則除了攪和渾淆鬥爭以及拼收視率,
我絲毫不見台灣傳媒之第四權角色。

這已經無關政黨藍綠了,這已經是一種新聞真實的淪陷。

我以為

一、新聞自由要背負的責任是尋求真理,並且促使社會進步。
然而三立播出的影像是國共內戰時期的情景,
卻把內戰時期的歷史移植到二二八事件,
以這種手法塑造社會上仇恨的氛圍。
試圖以錯植的符號建構出對於過去事件的認知,
以集體記憶的方式影響台灣人民對現下及未來的可能性。

二、新聞自由的大前提,是發揮報業功能並且擔負社會責任。
報業必須做到真實平衡並且符合公平正義。
媒體必須自律,
三立新聞此一作法已違反「中華民國衛星電視商業公會」自訂自律公約中
「新聞報導不得違反真實與平衡原則」。
加上三立新聞台近日新聞(如:錯誤報導樂生遊行)一錯再錯,新聞專業與控管明顯不足。


此外,對於此次事件的處理方式,我以為


一、NCC應深入調查,並予以適當處份。 
台灣媒體應該避免重演美國麥卡錫事件,
對於近日事件不斷的新聞媒體本身,
NCC應予以適當處份。
然而,新聞媒體自律責任不應當歸於NCC,
台灣朝野政黨應盡早修改相關法規,限制媒體引發族群衝突、損害國本之行為。

二、承認錯誤並且公開道歉。
三立新聞應承認此一新聞疏失,
公開對外道歉並且說明處理流程。
三立電視台高層應展現誠意,對此事負起最大責任。

三、以正面的態度重新思考。
不只是三立電視台,
各家傳媒皆應重新檢討新聞作業程序。
並且勿見獵心喜,應引以為戒。 
對於新聞專業及其所背負的社會責任,皆需格外謹慎面對,以免造成再次錯誤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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